一是对旅行社、翠湖景区、星级饭店、星级农家乐、游船公司等涉旅企业大力宣传《中国公民出(国)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》和《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》,共同营造文明旅游环境。 二是积极开展“争创文明单位,争做文明职工、文明家庭、文明使者”活动,进一步激发和弘扬旅游行业从业人员集体主义、爱国主义和奉献精神。 三是加强涉旅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引导和指导,逐步规范乡村旅游、特色农业旅游、生态旅游等新兴旅游在城乡交流、学习、游客与农户互动中,发扬优良风尚,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开展,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。